88年我吹牛说要娶女同桌为妻,她把我堵厕所,逼着我赌咒发誓

发布时间:2025-10-24 23:22  浏览量:3

那年夏天,太阳毒得像后娘的巴掌,扇在人脸上火辣辣的。

教室里的吊扇有气无力地转着,搅动的全是热风。

粉笔末在光柱里跳舞,像一群迷了路的白色小虫子。

我同桌陈月,正用一本英语词典给自己扇风。

她的手腕很细,白得像瓷,扇出来的风都带着一股墨水和旧纸张的清香。

我盯着她的侧脸,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,扭头对我后座的王胖子吹了个牛。

我说,看见没,陈月,我以后要娶她当老婆。

声音不大,但在昏昏欲睡的课堂上,像一颗石子丢进了平静的池塘。

周围几个人都笑了,王胖子还拿胳膊肘捅我,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
我梗着脖子,脸涨得通红,还要再说几句壮胆的话。

就在这时,我感觉一道目光像冰锥子一样扎了过来。

是陈月。

她没回头,但从她瞬间僵硬的后背,我知道她听见了。

她扇风的动作停了。

那本被她捏得紧紧的词典,边缘都快被她掐出水来了。

一整个下午,她没再跟我说一句话。

我们之间那条用粉笔画的三八线,仿佛成了一道万丈深渊。

空气都是凝固的,粘稠的,压得我喘不过气。

放学的铃声一响,我像得了大赦令,抓起书包就想往外冲。

刚跑到门口,一个清冷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。

“你,站住。”

是陈月。

我心里咯噔一下,磨磨蹭蹭地转过身。

她就站在那儿,逆着夕阳的光,看不清表情,但我觉得她整个人都在冒着寒气。

“跟我来。”

她说完,就自顾自地朝教学楼后面的男厕所走去。

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,腿脚不听使唤地跟了上去。

八十年代末的学校厕所,你懂的。

一股氨水和潮湿混合的刺鼻气味,熏得人头晕。

地上永远是湿漉漉的,墙角长着青苔。

她把我堵在厕所最里面的角落,那个水管常年滴水的地方。

“滴答,滴答。”

水滴声敲在水泥地上,也敲在我的心上。

她比我矮半个头,但那时候,我感觉自己被一座冰山笼罩着。

“你下午,说什么了?”她问。

她的声音很平静,但平静得吓人,像暴风雨来临前的死寂。

“我……我开玩笑的。”我结结巴巴地解释。

“开玩笑?”她往前逼近一步,眼睛死死地盯着我,“这种事,是能拿来开玩笑的吗?”

她的眼睛很亮,像两颗黑曜石,里面没有一点笑意,全是愤怒和……一种我说不清的,类似绝望的东西。

我被她看得发毛。

“我错了,陈月,我真错了,我以后再也不乱说了。”

“不行。”她斩钉截截地说。

“那……那要怎么样?”

她沉默了,长久的沉默。

只有那“滴答”的水声,在空旷的厕所里回响。

我甚至能听到自己“咚咚”的心跳声。

过了好久,她才重新开口,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。

“你,给我发誓。”

“发誓?发什么誓?”

“你举起手。”

我鬼使神差地举起了右手。

“你跟我说,”她的声音一字一顿,像是在刻碑文,“我,对着这个水龙头,对着这面墙发誓。”

我傻乎乎地跟着念:“我,对着这个水龙头,对着这面墙发誓……”

“我这辈子,绝对不会娶陈月当老婆。”

我愣住了。

这算什么?

我以为她会让我发誓以后对她好,或者至少是让我道歉。

可她让我发的誓,是这个。

“快说!”她催促道,声音里带了哭腔。

我看着她泛红的眼眶,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。

我咬了咬牙,闭上眼睛,大声喊了出来:“我这辈子,绝对不会娶陈月当老婆!”

声音在厕所里产生了回音,一遍一遍地荡着。

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。

可她好像还不满意。

她深吸一口气,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。

“还有。”

“还有?”

“你发誓,你要帮我。”

“帮你?帮你什么?”

“帮我离开这个地方。”

她这句话说得很轻,轻得像一阵风,却在我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。

离开这个地方?

我们这个小县城,四面环山,一条铁路穿城而过,像一道长长的疤。

我们生在这里,长在这里,所有人都觉得,我们也会死在这里。

离开,去哪里?怎么离开?

“我……我怎么帮你?”

“考出去。”她说,“考上大学,去北京,去上海,去任何地方,只要不是这里。”

她的眼睛里,重新燃起了光。

那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,灼热的,像火焰一样的光。

“你得帮我。你学习比我好,尤其是数学。你要帮我补课。放学后,星期天,所有的时间。”

我呆呆地看着她。

“为什么是我?”

“因为你今天说了那句话,”她看着我,眼神复杂,“你把它当成一个笑话,但对我来说,那像一个诅咒。我不想嫁给这里的任何人,我不想一辈子都困死在这里。你既然开了这个头,就必须负责把它掐死。”

她的逻辑很奇怪,但我好像……懂了。

“你……你发誓。”她又说了一遍。

我又一次举起手,对着那个滴水的水龙头。

“我发誓,我一定帮陈月,考出去,离开这里。”

誓言说出口的那一刻,我感觉有什么东西,在我们之间悄悄地变了。

不再是简单的同桌关系。

我们成了一个秘密的同盟。

一个关于“逃离”的同盟。

从那天起,我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。

放学后,王胖子他们再也叫不动我去河里摸鱼,也叫不动我去游戏厅。

我的时间,都属于陈月。

我们在学校的操场边,在图书馆的角落里,在我家那张吱呀作响的饭桌上,做无穷无尽的卷子。

夏天的蚊子像轰炸机一样围着我们,我妈点的蚊香熏得人眼泪直流。

冬天的夜晚,墨水都能结成冰,我们得不停地往手上哈气,才能握住笔。

她的基础很差,尤其是数学。

一道辅助线,我能给她讲十遍。

有时候,我真的会烦躁,会不耐烦。

但只要一抬头,看到她那双倔强的眼睛,看到她被冻得通红的鼻尖,所有火气就都烟消云散了。

她真的很拼。

那本英语词典,被她翻得卷了边,上面密密麻麻全是笔记。

她把单词写在小纸条上,贴在墙上,床头,甚至是饭盒盖上。

我们很少说话,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地学习。

但那种沉默,并不尴尬。

我能感觉到,我们两个人的心跳,是朝着同一个频率,同一个方向在跳动。

那个方向,叫“远方”。

为了给她买最新的复习资料,我开始偷偷攒钱。

我妈给我的早饭钱,我掰一半下来。

暑假的时候,我瞒着家里人,跟王胖子去镇上的砖窑厂打短工。

那是我这辈子干过最累的活。

滚烫的砖坯子,把我的手掌烫得全是泡。

脱坯的时候,粉尘呛得我肺都疼。

一天下来,整个人就像从泥水里捞出来的一样,只有牙是白的。

可拿到那几十块钱工资的时候,我一点都不觉得苦。

我跑到县里唯一的新华书店,给她买了一整套黄冈密卷。

我把书递给她的时候,她愣了很久。

她摸着崭新的书皮,眼圈红了。

“你哪来的钱?”

“我……我捡的。”我撒了个谎。

她没再追问,只是低着头,轻轻说了一句:“谢谢。”

那是我第一次,在她脸上看到除了倔强和冰冷之外的表情。

有点像……柔软。

日子就像流水一样,哗啦啦地就流到了高三。

模拟考的成绩一次比一次重要,所有人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。

陈月的成绩,像坐了火箭一样往上蹿。

从班里中下游,一路杀进了前十。

而我,为了给她补课,占用了太多自己的时间,成绩反而有点下滑。

班主任找我谈话,旁敲侧击地问我是不是早恋了。

我什么也没说。

这是我和陈月之间的秘密,是我们的誓言。

我不能告诉任何人。

高考前一天,我们没有再学习。

她约我到学校后面的小山坡上。

那天的晚霞特别美,像打翻了的颜料盘,把整个天空都染成了橘红色。

我们并排坐着,谁也没说话。

山风吹过,吹动她额前的碎发,也吹动了旁边白杨树的叶子,哗啦啦地响。

“喂,”她突然开口,“你说,山的那边是什么?”

“还是山呗。”我说。

“不对。”她摇摇头,“山的那边,是北京,是天安门,是我想去的地方。”

她转过头看着我,晚霞的光映在她的瞳孔里,像两簇小小的火苗。

“谢谢你。”她又说了一遍。

“谢什么,我发的誓嘛。”我挠了挠头。

“如果……如果我考上了,你怎么办?”

我心里一紧。

是啊,她考上了,她走了,我怎么办?

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。

我所有的努力,好像都是为了把她推向远方。

可当这一天真的快要来临的时候,我才发现,我有多么……舍不得。

“我啊,”我故作轻松地笑了笑,“我复读呗,明年再考,说不定还能去北京找你玩呢。”

她没说话,只是静静地看着我。

那眼神,很深,很亮,像要把我吸进去一样。

过了很久,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,塞到我手里。

是一个用手帕包着的小方块。

我打开一看,是一块洗得发白的橡皮。

上面用圆珠笔,歪歪扭扭地刻着两个字:加油。

“送给你。”她说,“明天,我们都加油。”

高考那两天,天气异常地好。

我走进考场的时候,心里很平静。

我把那块橡皮放在桌角,每次写不下去的时候,就看它一眼。

好像她就在我身边一样。

考完最后一门英语,铃声响起的那一刻,整个校园都沸腾了。

无数的书本和卷子从教学楼的窗户里飞出来,像一场白色的雪。

我在漫天飞雪中,寻找陈月的身影。

我看到她了。

她站在人群里,也正在找我。

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。

她笑了。

那是三年来,我第一次看到她笑。

像冰雪初融,像春暖花开。

整个世界,在那一刻,都亮了。

出成绩那天,我不敢去学校看榜。

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一遍一遍地听着磁带。

是王胖子气喘吁吁地跑来我家,一脚踹开我的房门。

“考上了!陈月考上了!”他嚷嚷着,比自己考上还激动。

“她……她考了多少?”我的声音在发抖。

“六百一十多分!全校第三!稳了!北京的大学稳了!”

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,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。

心里说不出是高兴,还是难过。

像是完成了一件无比重要的大事,又像是弄丢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。

“你呢?”王胖子问。

我摇摇头。

我的分数,离本科线,差了十几分。

意料之中,却又痛彻心扉。

陈月的升学宴,办得很热闹。

她家的小院子里,摆了七八桌。

她爸妈逢人就夸,说女儿有出息,是他们陈家的骄傲。

陈月穿着一条新的连衣裙,白色的,很漂亮。

她被亲戚们围在中间,像个公主。

我躲在角落里,默默地喝着汽水。

她好像很忙,一直没空过来跟我说话。

直到宴席快结束的时候,她才端着一杯酒,走到我面前。

“我敬你。”她说。

我端起汽水杯,跟她的酒杯碰了一下。

“恭喜你。”我说。

“对不起。”她说。

“对不起什么?”

“你的成绩……是因为我。”

我摇摇头,笑了笑:“别这么说,是我自己笨。再说了,我发的誓,我做到了。”

是的,我做到了。

我帮她离开了这个地方。

我的誓言,完成了。

她看着我,眼睛里有水光在闪。

“到了北京,我给你写信。”她说。

“好。”

“你……要复读吗?”

“嗯。”

“那明年,我在北京等你。”

“好。”

我们之间,好像只会说这一个字了。

她走的那天,我去送她了。

还是那个小小的火车站。

站台上挤满了送行的人。

我隔着人群,远远地看着她。

她剪了短发,背着一个大大的帆布包,看起来很精神。

她没有哭,一直在笑着跟她爸妈说话。

火车快开的时候,她好像才发现我。

她拨开人群,朝我跑过来。

“这个,给你。”

她塞给我一本厚厚的东西。

是那本被她翻烂了的英语词典。

“里面的笔记,都是重点,你复读用得着。”

我捏着那本还有她体温的词典,喉咙发紧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
“我走了。”

她转身,跳上了火车。

火车鸣笛,缓缓开动。

她把头伸出窗外,朝我用力地挥手。

“别忘了你说的!我在北京等你!”

她的声音,很快就被火车的轰鸣声淹没了。

我站在原地,看着那列绿皮火车,像一条长长的虫子,慢慢消失在远方的山口。

手里那本词典,沉甸甸的。

我翻开第一页,上面有她娟秀的字迹。

写的是:赠吾挚友。

下面还有一行小字:一言为定。

我的眼泪,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。

滴在书页上,晕开了一小片墨迹。

复读的日子,是灰色的。

比高三还要枯燥,还要压抑。

唯一的色彩,来自陈月的信。

她的信,半个月一封,雷打不动。

信纸是那种很薄的,带着横格的。

她的字,还和以前一样好看。

她给我讲北京。

讲天安门有多大,故宫有多宏伟。

讲大学里的生活,有好多有趣的社团,还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。

讲她第一次看到下雪,激动得在雪地里打滚。

也讲她的烦恼。

说北京的冬天太冷,暖气又太干。

说食堂的菜不好吃,总是想念家里的味道。

说她的口音,被同学笑话。

每一封信,我都翻来覆去地看好几遍。

好像通过那些文字,我也能闻到北京城的味道,看到她在那里的生活。

我也给她回信。

告诉她我模拟考又进步了多少名。

告诉她王胖子谈恋爱了,对象是隔壁班的班花。

告诉她我们县城新开了一家录像厅,天天放周润发的电影。

我们聊着这些琐碎的小事,仿佛我们从未分开过。

那本英语词典,我一直放在枕头边。

每天晚上睡觉前,我都会翻一翻。

上面有她的笔记,有她划的重点,甚至还有她不小心滴上去的墨水点。

我闻着那股熟悉的旧纸张和墨水的味道,就好像她还在我身边,给我讲题一样。

我的成绩,突飞猛进。

第二次高考,我超常发挥。

分数出来那天,我第一时间冲到邮局,给她打长途电话。

电话接通的那一刻,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。

“喂?”是她的声音。

“陈月,是我。”

“考得怎么样?”她好像比我还紧张。

“我……我考上了。”

“真的?多少分?”

我报了分数。

电话那头,是长久的沉默。

然后,我听到了她压抑的哭声。

“太好了……太好了……”她哽咽着说,“我就知道,你一定可以的。”

“你等我,我马上就去北京找你。”我激动地说。

“嗯,我等你。”

挂了电话,我站在邮局门口,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,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发光。

我终于,可以去见她了。

我终于,可以和她站在同一个城市了。

可是,命运好像总喜欢跟人开玩笑。

就在我填报志愿的时候,我爸在工地上出了事。

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,摔断了腿。

家里所有的积蓄,都投进了医院。

还欠了一屁股外债。

我爸躺在病床上,拉着我的手,老泪纵横。

他说,儿子,是爸对不起你,耽误了你的前程。

我妈一夜之间,白了好多头发。

她抱着我,哭着说,这个家,以后只能靠你了。

我看着那张鲜红的大学录取通知书,第一次感觉它那么刺眼,那么沉重。

我最终,还是没有去北京。

我选择了我们省内的一所师范大学。

因为师范生,免学费。

我把这个决定写信告诉了陈月。

写那封信的时候,我手抖得厉害,好几次都写错了字。

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。

我说,家里出了点事,我去不了北京了。

我说,你别难过,我们省城离北京也不远,坐火车也就一夜。

我说,等我放假,我一定去看你。

信寄出去之后,我等了很久,都没有收到她的回信。

一个月,两个月。

我慌了。

我以为她生我的气了,以为她觉得我背叛了我们的约定。

我开始疯狂地给她写信,一封又一封。

解释,道歉。

可那些信,都像石沉大海,没有一丝回音。

那段时间,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。

家庭的变故,理想的破灭,还有失去她的消息。

我感觉自己像一艘在暴风雨里迷航的船,找不到方向,也看不到光。

直到快开学的时候,我才收到了她的回信。

信封很厚,里面除了信纸,还有一个小布包。

信上,只有一句话。

“我相信你,不是你的错。但,不要来找我。”

我打开那个布包,里面是厚厚一沓钱。

有一块的,有五块的,有十块的。

皱皱巴巴的,带着一股汗味。

我数了数,一共是五百三十二块五毛。

我知道,这一定是她省吃俭用,一个子儿一个子儿攒下来的。

可能是她的奖学金,可能是她做家教挣的钱。

我捏着那沓钱,蹲在地上,像个孩子一样,嚎啕大哭。

我懂了。

她不是生我的气。

她是在用这种方式,告诉我,她理解我,她心疼我。

她说“不要来找我”,不是真的不想见我。

而是她知道,我现在需要的是什么。

她不想让我为了去看她,而奔波劳累,而花掉本该用在刀刃上的钱。

她还是那个陈月。

那个外表冰冷,内心却比谁都柔软的陈月。

大学四年,我们恢复了通信。

只是,信里的内容,渐渐变了。

我们不再聊那些风花雪月,不再聊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。

我们聊得更多的,是现实。

我跟她讲,我做了几份兼职,这个月挣了多少钱,给我爸买的药,效果怎么样。

她跟我讲,她考了托福,准备出国,申请奖学金有多难,竞争有多激烈。

我们的世界,好像隔得越来越远了。

她在一个更高的,更亮的地方,一路狂奔。

而我,被生活的泥潭,拖住了脚步。

有时候,我看着她信里描写的那些我完全不懂的词汇,比如“华尔街”“投行”“IPO”,会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。

我感觉自己,正在被她一点一点地甩在身后。

我们之间的距离,不再是地图上的一千多公里。

而是一种,我无法跨越的,人生的鸿沟。

大四那年,她告诉我,她成功申请到了美国一所名校的全额奖学金。

我为她高兴。

真的。

我拿着那封信,在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跑,直到筋疲力尽。

我对着天空大喊,陈月,你真棒!

喊着喊着,眼泪就流了下来。

我知道,这一次,她是真的要飞走了。

飞向一个我永远也无法企及的高度。

她出国前,给我寄来一张照片。

是她在天安门前的留影。

照片上的她,穿着学士服,笑得灿烂又自信。

照片背后,是她写的一行字。

“李然,我替你看过了,山那边的风景,真的很美。替我照顾好自己。”

她第一次,叫了我的名字。

我把那张照片,和那本英语词典,一起锁进了我书桌最底下的抽屉里。

毕业后,我回到了我们那个小县城。

我成了一名中学老师,就在我们当年上学的那所中学。

我站在曾经坐过的教室里,看着下面一张张稚嫩的脸,恍如隔世。

我结了婚,妻子是我的同事,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。

我们生了一个儿子,日子过得平淡,但也安稳。

我和陈月,彻底断了联系。

我知道她在美国,但我不知道她在哪个城市,过得怎么样。

我也没有去打听。

我怕。

我怕知道她过得太好,会显得我更加不堪。

我怕知道她过得不好,我会无能为力,只会心疼。

所以,不闻不问,成了我们之间最后的默契。

我以为,我们的人生,就会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,各自延伸下去。

直到十几年后的一天。

那天,我正在办公室备课,王胖子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。

他现在在县里做点小生意,混得还不错。

“老同学,出来聚聚啊,有个贵客从美国回来了。”他在电话那头嚷嚷。

我心里咯噔一下,有种不祥的预感。

“谁啊?”

“陈月!我们的大学霸,大美女陈月!你肯定得来啊,当年你俩……”

后面的话,我没听清。

我脑子里“嗡”的一声,一片空白。

陈月。

她回来了。

这个在我心里埋藏了十几年的名字,就这么毫无征兆地,重新闯进了我的生活。

我最终还是去了。

在县城最高档的酒店。

我推开包厢门的时候,所有人都朝我看了过来。

然后,我看到了她。

她就坐在主位上。

穿着一身干练的职业套装,化着精致的淡妆。

头发盘了起来,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和修长的脖颈。

她不再是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青涩少女。

她身上有一种……我说不出的气场。

自信,从容,优雅。

像一颗被打磨得璀it璨夺目的钻石。

看到我,她愣了一下。

然后,她站了起来,朝我微微一笑。

“李然,好久不见。”

她的声音,还是那么清冷,但多了一丝柔和。

我感觉自己的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放。

“好……好久不见。”

那顿饭,我吃得食不知味。

大家都在围着陈月,问她在美国的生活,问她在华尔街的工作。

她应付得游刃有余,谈笑风生。

我坐在角落里,像个局外人。

她偶尔会看我一眼,眼神里带着一丝探寻。

但我都避开了。

我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。

说我这些年,教了多少学生,评了多少次优秀教师吗?

还是说,我儿子的数学,总是考不及格?

这些在她那金光闪闪的人生面前,显得那么微不足道,那么可笑。

饭局结束后,大家提议去KTV。

陈月说她有点累,想先回去休息。

“我送你吧。”我鬼使神差地说出了口。

她看了我一眼,点了点头。

我们走在县城夜晚的街道上。

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
我们谁也没有说话。

沉默,像一张巨大的网,把我们紧紧包裹住。

“你……过得好吗?”最终,还是她先开了口。

“挺好的。”我说,“你呢?”

“也还行。”

又是沉默。

我感觉自己的心脏,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。

有太多的话想问,却一个字也问不出口。

我想问她,这些年,你有没有想起过我?

我想问她,你一个人在国外,苦不苦?

我想问她,你……结婚了吗?

但我不敢。

我怕得到的答案,会让我最后一丝念想,也彻底破灭。

快到酒店门口的时候,她突然停下了脚步。

“李然,”她转过身,看着我,“我们去个地方吧。”

她带我去了我们以前的学校。

晚上,学校的大门锁了。

我们像当年一样,从旁边那个破了的栅栏钻了进去。

月光下的校园,很安静。

我们走在操场的跑道上,能听到彼此的脚步声和呼吸声。

“你还记得吗?”她指着操场边的那排白杨树,“我们以前,总是在这里背书。”

“记得。”

“你还记得吗?”她又指着教学楼后面,“那个厕所,你发誓的地方。”

我的心,像被针扎了一下。

怎么会不记得。

那个潮湿的,散发着怪味的厕所。

那个改变了我们一生的誓言。

“我一直想问你,”她看着我,月光洒在她的脸上,她的眼神,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,“你……后悔过吗?”

后悔吗?

我问自己。

后悔为了帮她,耽误了自己的前程吗?

后悔为了一个虚无缥缥的誓言,付出了整个青春吗?

后悔我们之间,最终是这样的结局吗?

我看着她,看了很久很久。

然后,我笑了。

“不后悔。”我说,“从来没有。”

如果时间能倒流,回到那个炎热的午后,我还是会吹那个牛。

如果她再把我堵在厕所,让我发那个誓,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举起手。

因为,那是我这辈子,做过的最勇敢,也最正确的一件事。

“陈月,”我看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说,“你知道吗,我这辈子,最骄傲的事,不是我教出了多少个考上大学的学生,也不是我拿了多少奖状。”

“而是,我曾经,拼尽全力,帮一个女孩,实现了她的梦想。”

“我帮她,看到了山那边的风景。”

“这就够了。”

她静静地听着,眼泪,顺着她的脸颊,滑了下来。

她没有哭出声,只是默默地流着泪。

那晚,我们聊了很多。

聊她的过去,也聊我的现在。

她说,她在美国,其实过得很辛苦。

一个人,要面对学业的压力,要面对文化的差异,要面对无处不在的孤独。

她说,有好多次,她都想放弃,想回来。

但是一想到我,想到我们在那个小县城里发的誓,她就咬着牙坚持了下来。

她说,那本英语词典,她出国的时候,也带走了。

是后来搬家的时候,不小心弄丢了。

她说,她没有结婚,也没有男朋友。

她说,她心里,一直住着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。

那个少年,会在她做不出数学题的时候,不耐烦地敲她的脑袋。

那个少年,会为了给她买一套复习资料,跑去砖窑厂打工,弄得满身是伤。

那个少年,会在她离开的时候,站在站台上,哭得像个孩子。

我听着,心如刀割。

原来,我以为早已消失在风里的过去,一直都刻在她的心里。

原来,我以为遥不可及的距离,其实,我们从未真正走远。

天快亮的时候,我们走到了当年那个小山坡。

东方的天空,泛起了一抹鱼肚白。

“李然,”她说,“我这次回来,是准备在国内开一家分公司,可能……会留下来。”

我的心,猛地一跳。

“真的?”

“嗯。”她点点头,“美国那边,我已经交接得差不多了。”

“那……那你准备把公司开在哪儿?”

她看着我,笑了。

笑得像当年那个考完试后,在漫天飞雪中看着我的女孩。

“你说呢?”

我没有再问。

我知道答案了。

太阳,从山的那边,一点一点地升了起来。

金色的阳光,洒满了整个山坡,也洒在了我们身上。

很暖。

我看着身边这个,我用整个青春去守护的女孩,不,女人。

我知道,我们错过了很多年。

我们的人生,也早已是不同的模样。

我有了家庭,有了责任。

她有了事业,有了更广阔的天地。

我们,可能再也回不去了。

但是,那又怎么样呢?

有些感情,不一定非要开花结果。

有些誓言,不一定非要用一生来兑现。

只要我知道,在这个世界上,有一个人,因为我的存在,而变得更好。

有一个人,她的梦想里,曾经有过我的身影。

这就够了。

后来,陈月真的在我们省城,开了她的公司。

我们成了……很好的朋友。

她会来我家吃饭,我妻子很喜欢她,说她有见识,有能力。

我儿子也很崇拜她,把她当成偶像。

她会给我讲很多国外的趣事,会给我儿子辅导英语。

我们之间,很有默契地,谁也没有再提过那个晚上的事。

有些话,说出来,就没意思了。

有些感情,放在心里,才最珍贵。

去年,我整理旧物的时候,在书柜的最深处,翻出了那个被我锁了很久的抽屉。

我打开了它。

里面,静静地躺着那本,被翻得卷了边的英语词典。

我翻开它,那股熟悉的,墨水和旧纸张的味道,扑面而来。

我看到了第一页上,她写的那行字:赠吾挚友。

还有那句:一言为定。

我笑了。

是啊,一言为定。

我对着一个滴水的水龙头,发了一个誓。

然后,用我全部的青春,去完成它。

我不知道,这算不算爱情。

但我想,这一定,是比爱情,更重要的东西。

它是我这平凡的一生里,最闪亮的一枚勋章。

它告诉我,我曾经,也那样热烈地,不计后果地,为一个人,燃烧过。

这就够了。

真的,够了。

我合上词典,把它放回抽屉,重新锁好。

窗外,阳光正好。

楼下,传来了我妻子喊我吃饭的声音,和我儿子练琴的,断断续续的琴声。

这就是我的生活。

平淡,琐碎,但真实,温暖。

我知道,在离我不远的那个城市里,陈月也正在为了她的事业而忙碌着。

我们都在各自的轨道上,努力地生活着。

我们没有在一起。

但我们,也从未分开过。

因为,我们都活成了,当年那个誓言里,最好的样子。

这就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