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争创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】邻里关系“千千结” 司法温情促和谐

发布时间:2025-05-27 03:03  浏览量:10

“太感谢法官了,让我们这么久以来的矛盾终于圆满化解了!”近日,安化县人民法院梅城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,促使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和解。该案的圆满解决,不仅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,更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法律背后的温情。

原告汪某在梅城镇经营一家养生店,被告刘某在原告对面经营一家餐饮店,该餐饮门面的中央空调的主机装在原告门面的正对面,相距约4-5米,空调开机后的冷、热风径直吹向原告的门店,导致原告的门面无法正常开门,且该空调主机的噪声严重超标,双方就此问题争议不断,多次私下协商未果,遂诉至法院。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在庭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,深入探究这起纠纷背后的前因后果。庭审过程中,考虑到原、被告之间长期积累的矛盾,承办法官在倾听双方陈述后,从情、理、法多维角度出发,展开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。一方面当庭释法说理,向双方清晰阐释邻里之间在法律层面有为对方提供必要便利的义务,并告知侵权要承担的法律后果;另一方面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出发,劝导双方当事人作为邻里在日常相处过程中要相互理解、相互尊重,遇到问题时要学会相互体谅、换位思考,要有“退一步海阔天空”的胸怀,切不可因一时意气损害邻里情谊,勿因“小”分歧酿成“大”矛盾,共同营造睦邻友好的社会氛围。经过一番耐心劝解,双方原本的对立情绪得到了有效缓和,均同意各退一步。最终,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:被告同意将空调主机移除至门店外面门口,原告承担一半的移除费用。至此实现案结事了人和,既解“法结”又解“心结”。

此次邻里纠纷的妥善化解,是安化法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。通过柔性调解与司法保障相结合,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,又修复了邻里关系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下一步,安化法院将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,以行动诠释“小案事不小,小案不小办”的理念,用心用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、实质化解,做到案结事了、政通人和,让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惠及更多群众,为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贡献更大司法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