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年我开了个发廊,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人进来,说:给我洗个头

发布时间:2025-10-25 23:20  浏览量:4

很多年后,林曼成了我儿子的干妈。她来理发店时,总爱摸着那把已经磨出包浆的旧木椅扶手,笑着问我,“建国,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来的时候,你那副见了鬼的表情?”

每当这时,我都会停下手中的活儿,看着窗外早已变了模样的街道,感觉那股独属于1996年的、混杂着廉价洗发水香味和夏日燥热的空气,又一次灌满了我的肺。

二十多年的时间,足够让一个愣头青变得两鬓斑白,也足够让一段被街坊邻里戳着脊梁骨议论的“风流韵事”,沉淀成一段可以笑着说出口的往事。

那一切,都得从1996年那个闷热的夏天说起,从那个挂着“建国发廊”招牌的小店,迎来它最特殊的一位客人开始。

第1章 那个穿吊带裙的女人

1996年,我二十二岁,刚从跟着师傅学艺的理发铺里“出师”,用父母攒了大半辈子的两万块钱,在镇子东头的老街上盘下了一个小门面,开了这家“建国发廊”。

名字是我爸给起的,他说,“建国”,踏实,响亮,一听就是个本分人开的店。

我的店也确实本分。十来个平方,两把理发椅,一面大镜子,墙上贴着几张过时的港星海报。来的客人都是街坊四邻,大爷们剃个平头,大妈们烫个“菜花卷”,孩子们剪个学生头。生意不好不坏,一天下来,刨去成本,能赚个二三十块,我心里就挺美。

那天下午,日头毒得能把柏油路晒化了。店里的老式吊扇“嘎吱嘎吱”地转着,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。我刚送走一位来修刘海的大姐,正靠在椅子上打盹,门口的风铃“叮铃”一声脆响。

我以为又是哪个熟客,头也没抬,有气无力地喊了句:“来了?坐,先凉快会儿。”

半天没听到回音。

我奇怪地睁开眼,一瞬间,睡意全无。

门口站着一个女人。

那年头,我们镇上的女人,夏天穿得最大胆的,也就是个短袖衬衫配长裤。而眼前的这个女人,穿着一条鲜红色的吊带裙,裙摆堪堪遮到大腿。两条细细的带子挂在光洁的肩膀上,露出大片的皮肤,在午后晃眼的阳光里,白得刺眼。她化着浓妆,红唇惹眼,手里夹着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,正轻轻地往外吐着烟圈。

她就那么倚着门框,眼神在我这间小小的发廊里扫了一圈,最后落在我脸上,嘴角微微一挑。

我当时脑子“嗡”的一声,脸瞬间就红到了脖子根。长这么大,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穿得这么……这么“清凉”的女人。这模样,跟录像厅里那些港片里的“坏女人”一模一样。

“老板,”她开口了,声音有点沙哑,带着一丝慵懒的磁性,“给我洗个头。”

说着,她踩着一双红色高跟鞋,“哒、哒、哒”地走了进来,一屁股坐进了那把老旧的理发椅里。一股浓郁的香水味混杂着烟草味,瞬间弥漫了整个空间,盖过了我熟悉的洗发水味道。

我僵在原地,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。

“怎么?不做生意?”她从镜子里看着我,又问了一句。

“做,做!”我这才如梦初醒,赶紧从旁边的水壶里倒了杯凉白开递过去,“姐,您喝水。”

她没接,只是把烟在门口的台阶上摁灭了,然后往后一仰,闭上了眼睛,一副“我准备好了”的架势。

我深吸一口气,心里默念着“顾客是上帝”,走到她身后。可当我的手准备碰到她头发的时候,我又犹豫了。她的头发很长,染成了时髦的栗色,发梢还烫着大波浪。关键是,她的脖颈和后背就那么毫无遮拦地露在我眼前,我甚至能看到她背上一颗小小的黑痣。

我的心跳得像打鼓,手心里全是汗。

“小老板,第一次见着女人啊?”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窘迫,闭着眼,嘴角却带着一丝揶揄的笑意。

“没……没有。”我结结巴巴地回答,赶紧打开水龙头,胡乱地调试着水温。热水器的轰鸣声暂时掩盖了我的尴尬。

我尽量让自己的动作显得专业、自然,不去看不该看的地方。可眼睛就是不听使唤,总会从镜子里瞥到她那张明艳的脸,还有那身扎眼的红裙子。

整个洗头的过程,我一句话都不敢多说。店里只有哗哗的水声和老吊扇的呻吟声。我能感觉到,街上路过的人,目光都像带着钩子似的,往我这小店里探。隔壁杂货铺的张婶,更是借着扇扇子的名义,在门口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,那眼神,跟看什么西洋景似的。

好不容易洗完了,我用毛巾给她包上头发,轻声问:“姐,吹干吗?”

“吹干。”她言简意赅。

我拿出吹风机,嗡嗡的风声再次响起。热风吹起她的发丝,也吹得那股陌生的香水味更加浓烈。我这才发现,她虽然妆浓,但皮肤底子很好,闭着眼睛的时候,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。她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,可眼神里却有种说不出的疲惫和沧桑。

吹干头发,她站起身,从一个精致的小皮包里掏出五块钱,拍在桌上。

“不用找了。”

那时候洗个头,连吹干带造型,也才三块钱。

她说完,转身就走,红色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,在寂静的午后显得格外清晰。我看着她的背影,那身红裙子像一团跳动的火焰,很快就消失在了街角。

她一走,张婶立刻就凑了过来,压低声音,一脸神秘地问我:“建国,这女的是谁啊?看着不像咱们镇上的人啊。穿成这样,啧啧,不正经。”

我摇摇头:“不认识,第一次来。”

“你可得小心点,”张婶用扇子指了指那把椅子,好像上面还残留着什么不干净的东西,“这种女人,八成是在县城歌舞厅里做的。离她远点,别惹上什么麻烦。”

我嘴上“嗯嗯”地应着,心里却乱糟糟的。

我低头看着桌上那张五块钱的票子,还有旁边她摁灭的那个烟头,上面还留着一圈淡淡的口红印。

我不知道她是谁,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来。我只知道,从这个下午开始,我这间本分老实的“建国发廊”,好像要变得不再那么平静了。

第2章 风言风语和一碗面

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,名叫林曼。

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。她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只是个匆匆过客,而是成了我店里的常客。

她大概每隔三四天就会来一次,总是在午后最清闲的时候。她不再穿那件惹眼的红裙子,但打扮依旧时髦,有时候是紧身的牛仔裤,有时候是露着肩膀的T恤。在那个连穿无袖衫都需要勇气的九十年代小镇,她的出现,本身就是一道过于鲜明的风景线。

她每次来,话都很少,就是要洗个头。然后就闭着眼睛,任由我摆弄。我渐渐地也没了第一次的局促和紧张,只是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客人。

我发现她其实很爱干净,头发总是打理得很顺滑。她也很安静,不像镇上其他的女人,喜欢一边做头发一边家长里短地闲聊。她只是静静地坐着,仿佛在享受那片刻的安宁。

但小镇的嘴是藏不住秘密的,尤其是关于一个“来路不明”的漂亮女人。

很快,关于林曼的各种传闻就开始在街坊邻里间流传。

“听说了吗?东头那个‘建国发廊’,最近总有个妖里妖气的女人去。”

“就是那个啊,我见过的!穿得跟没穿一样,听说是在县城‘天上人间’那种地方上班的!”

“哎哟,那建国那孩子多老实啊,可别被这种女人给带坏了。”

这些话,像苍蝇一样,嗡嗡地往我耳朵里钻。张婶更是把我的发廊当成了新闻发布中心,每次林曼前脚刚走,她后脚就跟进来,添油加醋地跟我“汇报”她打听来的最新消息。

“建国啊,我可跟你说,那女的叫林曼,不是咱们本地人。在镇子最西头租了个小院子住,一个人,白天基本不出门,一到晚上就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去,谁知道是去干啥了!”

我听着,只是笑笑,不接话。

我不知道她们说的是真是假,我也不想知道。我只知道,林曼来我这里,就是个客人。她付钱,我服务,天经地义。她穿什么衣服,做什么工作,那是她的自由。

可我的女朋友王芳不这么想。

王芳是镇上小学的老师,人长得文静秀气,性格也温和,我们处了快一年,正准备年底订婚。她第一次撞见林曼,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。

那天林曼刚洗完头,正坐在椅子上自己对着镜子补口红。王芳提着一袋苹果进来,看到林曼,脸上的笑容一下就僵住了。

林曼倒是很坦然,冲王芳微微点了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,然后就踩着高跟鞋走了。

“建国,她是谁?”王芳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警惕。

“一个客人。”我接过她手里的苹果,若无其事地回答。

“客人?什么客人穿成这样?”王芳的眉头皱了起来,“我听我同事说了,镇上最近来了个不三不四的女人,经常来你这儿,就是她吧?”

“王芳,人家就是穿得时髦点,怎么就不三不四了?”我有点不高兴,“你别听别人瞎说。”

“我瞎说?你看看她那样子!口红涂得跟要吃人似的!你一个大小伙子,天天给这种女人洗头,像什么话?”王芳的音量高了起来,“我告诉你陈建国,以后不许她再来你店里!”

“你这不讲道理嘛!”我的火气也上来了,“我开门做生意,还能把客人往外赶?她又没偷又没抢,凭什么不让她来?”

“就凭她不正经!就凭我是你对象!”王芳的眼圈红了,“你要是还想跟我好好处,就听我的!”

那天我们大吵一架,不欢而散。

那是我第一次和王芳吵得那么凶。我心里很憋屈,我觉得她和张婶她们一样,都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。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。因为连我自己,对林曼也一无所知。

那次争吵后的第三天,天降大雨,街上冷冷清清,一整天都没什么生意。傍晚时分,我正准备关门,林曼却撑着一把伞来了。

她浑身都湿透了,妆也花了,看起来有些狼狈。

“还能洗个头吗?”她问,声音里带着浓浓的鼻音。

“能,快进来。”我赶紧让她进来,递给她一条干毛巾。

她没像往常一样直接坐下,而是站在门口,有些犹豫。

“怎么了?”我问。

“我……我今天钱没带够。”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,“还差一块钱。”

我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:“没事,下次一起给就行了。”

那天洗头的时候,她破天荒地跟我聊了几句。我才知道,她感冒了,很不舒服。

洗完头,外面的雨更大了,电闪雷鸣的,一时半会儿停不了。我看她脸色苍白,嘴唇都有些发紫,心里有点不落忍。

“你吃饭了吗?”我问。

她摇摇头。

我关上店门,跑到隔壁还没打烊的小饭馆,让老板炒了两个菜,又要了一碗热腾腾的鸡蛋面,用托盘端了回来。

“趁热吃吧,吃了发发汗,感冒能好得快点。”我把面推到她面前。

她看着那碗面,愣住了,眼圈一下子就红了。她低着头,拿起筷子,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,吃得很慢,很安静。吃到一半,一滴眼泪“啪嗒”一声掉进了碗里。

她慌忙用手背抹了抹眼睛。

“谢谢你。”她抬起头,第一次对我露出了一个真正的、不带任何风情和揶揄的笑容。那笑容,干净得像雨后的天空。

那一刻,我心里忽然觉得,张婶她们,还有王芳,都错了。

一个会因为一碗热汤面而掉眼泪的女人,心肠再坏,又能坏到哪里去呢?

第3章 那个不成文的规矩

我爸是个老实巴交的木匠,在我开店之前,他拉着我,喝了半宿的酒。

那天他没跟我讲什么生意经,就反复念叨一句话:“建国啊,咱老陈家没出过什么大人物,但出门在外,讲究个‘信’和‘义’。开门迎客,来的都是客,不管他是富是贫,是官是民,你都得一视同仁,把活儿干好。这是咱手艺人的本分,也是做人的根本。”

我爸去世得早,他说的这句话,就成了我心里一个不成文的规矩。

所以,当王芳再次因为林曼的事情跟我闹脾气,甚至下了最后通牒的时候,我脑子里盘旋的,全是我爸当年那张喝得微醺、却一脸严肃的脸。

“陈建国,我再问你最后一遍,那个女人,你到底让她来还是不让她来?”王芳站在店门口,双手抱在胸前,像个即将宣判的法官。

周围已经围了几个看热闹的邻居,张婶也在其中,正幸灾乐祸地看着我们。

我看着王芳,她今天的样子很陌生。那个曾经温柔体贴的女孩,此刻脸上满是刻薄和不容置疑的强势。我知道,她不是真的有多讨厌林曼,她只是害怕那些流言蜚语,害怕别人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,说她找了个“跟不三不四的女人不清不楚”的男朋友。

她的自尊和我们那个小镇固有的偏见,让她无法容忍林曼的存在。

我深吸了一口气,声音不大,但很坚定:“王芳,我开门做生意,不能把客人往外推。只要她来,我就得接待。”

王芳的脸瞬间变得惨白。

“好,好你个陈建国!”她气得浑身发抖,指着我,“为了一个不相干的野女人,你连我都不顾了!你行!咱们……咱们完了!”

她说完,哭着转身跑了。

张婶赶紧上前,假惺惺地劝道:“哎哟,芳芳,你别哭啊……建国,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犟呢!快去追啊!”

我没动。

我看着王芳消失在街角的背影,心里像被掏空了一块,又闷又疼。但我知道,我不能去追。因为即便追回来了,这个问题也解决不了。今天我妥协了,明天呢?是不是来个纹身的我就得赶走?来个说外地话的我就得拒之门外?

那我这店,还开个什么劲?

那晚,我一个人在店里坐了很久。看着镜子里自己那张疲惫又倔强的脸,我第一次对自己的坚持产生了怀疑。为了一个只说过几句话的陌生女人,丢了快要结婚的对象,值得吗?

我不知道。

我只知道,如果我今天把林曼赶走了,我晚上肯定睡不着觉。我会看不起我自己。

从那以后,王芳再也没来过我的店。我去找过她两次,她都避而不见。我知道,我们俩,可能真的完了。

镇上的风言风语也愈演愈烈。版本已经从“建国发廊来了个不正经的女人”,升级到了“理发店的小陈被迷住了,连好好的老师对象都不要了”。

我的生意一落千丈。

以前那些爱来我这儿聊天、做头发的大妈大姐们,开始绕着我的店走。男人们路过,会投来一种暧昧又鄙夷的眼神。连小孩子,都会在我店门口唱着自编的顺口溜。

只有林曼,还和以前一样,雷打不动地来洗头。

她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察觉,也可能是不在乎。她来了,还是那句“洗个头”,然后就闭上眼睛,把整个世界隔绝在外。

有一次,她洗完头,看到我正在发愁地看着空荡荡的店面,忽然开口问:“是不是因为我,影响你生意了?”

我没想到她会这么问,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。

她从镜子里看着我,眼神很平静:“要是为难,我以后……可以去别家。”

我心里一抽。我看着她那张化着浓妆也掩不住疲惫的脸,想起了她因为一碗面掉眼舍的样子,想起了我爸说的话。

我摇了摇头,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:“跟你没关系。是我技术不好,留不住客人。”

她没再说话,只是从包里拿出钱,除了洗头的钱,又多放了十块在桌上。

“这……”

“就当我……提前预存的吧。”她说完,就走了。

我捏着那张还带着她体温的十块钱,心里五味杂陈。这个被全镇人当成“坏女人”的林曼,却成了唯一一个在我最困难的时候,试图用她自己的方式来安慰我的人。

那天晚上,我做了个决定。

这店,我还得开下去。这头,我还得给她洗下去。

我倒要看看,凭手艺吃饭,凭良心做人,到底能有什么错。

第4章 椅子上的血迹

日子就在这种压抑和冷清中一天天过去。我的发廊,从原来镇上年轻人喜欢聚集的地方,变得门可罗雀。有时候一整天,都只有林曼一个客人。

我开始靠抽烟打发时间,一天一包。店里总是烟雾缭绕,呛人的烟味似乎能把那些烦人的议论声隔绝开一些。

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不咸不淡地过下去,直到那天下午,出事了。

那天林曼来的时候,脸色特别差,走路的姿势也有些奇怪。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,坐到椅子上的时候,我看到她额头上全是细密的冷汗。

“不舒服?”我照例问了一句。

“没事,老毛病了。”她声音很虚弱,“洗吧。”

我没多想,开始给她洗头。可刚把水淋到她头发上,她就“嘶”地倒吸了一口凉气,身子猛地一颤。

“怎么了?水烫?”我赶紧关了水。

“不是……”她咬着牙,额头的汗更多了,“你继续吧。”

我只好小心翼翼地继续。整个过程,她都紧紧抓着椅子的扶手,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。我心里觉得不对劲,加快了速度。

好不容易洗完吹干,她撑着椅子想站起来,可试了两次都没成功。

“我扶你一下吧。”我看不下去了,伸手去扶她的胳膊。

我的手刚碰到她,她就像触电一样弹了一下,疼得闷哼了一声。

“你到底怎么了?要去医院看看吗?”我急了。

她摇着头,脸色白得像纸一样:“不用……我歇会儿就好。”

就在这时,我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椅子上。那把深棕色的皮质理发椅的坐垫上,竟然有一小片暗红色的印记。

是血。

我脑子“轰”的一下,瞬间想到了那些关于她的不堪传闻,心里咯噔一下。难道……

“你……”我指着那血迹,话到了嘴边又不知道该怎么问。

林曼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,脸“唰”地一下全白了,眼神里充满了慌乱和羞耻。她挣扎着站起来,从包里胡乱地掏出钱扔在桌上,踉踉跄跄地就往外走。

“林曼!”我下意识地喊了她一声,追了出去。

她走得很快,或者说,是想走得很快。可她每走一步,都像踩在刀尖上。我看到,她白色的连衣裙后摆,也渗出了一小团刺眼的红色。

街上的人都看到了。

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,用一种混杂着惊奇、鄙夷和恍然大悟的眼神看着她。

“哎哟,快看!流血了!”

“我就说她不是什么好东西吧!这是在外面跟人鬼混,被人打了吧?”

张婶的声音最大,也最恶毒:“八成是钱没谈拢,让人给收拾了!真是丢人现眼!”

那些话像一把把淬了毒的刀子,全都扎向林曼。她停下脚步,背对着人群,瘦弱的肩膀在剧烈地颤抖。她想跑,可双腿却不听使唤。

那一刻,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,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去,脱下自己身上的外套,一把裹在了她的腰上,遮住了那片血迹。

“都看什么看!有什么好看的!”我冲着周围的人群吼了一嗓子,声音因为愤怒而嘶哑,“人家是生病了不舒服!你们一个个嘴巴就这么闲吗!”

所有人都被我吼愣了。张婶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却被我眼里的凶光给瞪了回去。

我不再理会那些人,半扶半抱着几乎要瘫软下去的林曼,哑声问她:“你家在哪?我送你回去。”

她抬起头,满是泪水的眼睛看着我,嘴唇哆嗦着,说不出话来。

我咬了咬牙,拦腰将她抱了起来。她很轻,轻得像一片羽毛。

“指路。”我沉声说。

在全镇人惊愕的目光中,我抱着这个被他们视为“耻辱”的女人,一步一步,坚定地向着镇子西头走去。

我不知道我抱着她走了多久,只觉得那条路长得没有尽头。周围的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语,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来。但我一步都没有停。

我的外套,我的怀抱,就是她最后的庇护所。

我不能让她就这么倒在所有人的唾沫星子里。

第5章 小院里的秘密

林曼的家在镇子最西边,一个偏僻破落的小院子。院墙是用泥坯砌的,有些地方已经塌了角,长满了青苔。

我抱着她推开虚掩的木门,一股淡淡的中药味扑面而来。

院子不大,但收拾得很干净。角落里种着几株月季,开着零星的几朵小花。正对着院门的是三间瓦房,窗户上糊着旧报纸。

“放我下来吧,我自己能走。”林曼的声音微弱得像蚊子叫。

我把她放在屋檐下的一个板凳上,推开了正屋的门。

屋里很暗,光线不好,陈设也极其简单。一张旧木床,一张桌子,两把椅子,还有一个掉漆的衣柜,就是全部的家当。

最引人注目的,是靠墙的一个小药柜,上面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。空气里的中药味更浓了。

“妈妈,你回来啦?”一个稚嫩的童声从里屋传来。

我心头一震,循声望去,只见里屋的床上,坐着一个看起来五六岁的小男孩。他很瘦,脸色蜡黄,嘴唇也没有血色,但一双眼睛又大又亮,看到林曼,脸上立刻露出了开心的笑容。

“小远,今天乖不乖?有没有按时吃药?”林曼挣扎着站起来,走到床边,温柔地摸了摸男孩的头。

“我乖了,妈妈。”男孩懂事地点点头,然后好奇地看着我,“妈妈,这个叔叔是谁呀?”

林曼的脸红了,有些局促地对我说:“这是我儿子,周远。小远,快叫叔叔。”

“叔叔好。”小远很有礼貌地喊了一声。

我看着眼前这一幕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那些关于林曼的流言蜚语,那些不堪的猜测,在这一刻,被这个瘦弱的孩子击得粉碎。

“你……你结婚了?”我傻傻地问。

林曼苦笑了一下,摇摇头:“他爸爸……在他一岁的时候就没了。”

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捶了一下。

“那他的病……”我看着满屋子的药瓶。

“是肾病,慢性的,治不好,只能靠吃药养着。”林曼的语气很平静,仿佛在说一件别人的事,可我能听出那平静背后压抑着的巨大痛苦,“花销很大,我……”

她没有说下去,但我全明白了。

我明白了她为什么总化着浓妆,穿着不合时宜的衣服。因为她晚上要去县城的歌舞厅当服务员,甚至可能要陪客人跳舞、喝酒,只有那样才能拿到高一点的小费。

我明白了她为什么总是疲惫不堪,为什么话那么少。因为白天的她,是一个独自照顾病儿的憔ें母亲,生活早已把她的精力消耗殆尽。

我也明白了她为什么会流血,为什么那么痛苦。她根本不是被谁打了,她只是一个女人,一个因为劳累和压力,身体早已垮掉,却还在苦苦支撑的女人。

而我们这个小镇,用最恶毒的语言,揣测着一个母亲为孩子拼命的挣扎。

我看着林曼,她正笨拙地想用桌上的暖水瓶给孩子倒水,可手抖得厉害,水洒了一地。

我走过去,从她手里拿过水瓶,给她和孩子一人倒了一杯水。然后我转身对她说:“你躺下休息,我去给你请个医生。”

“别!”她急忙拉住我,“我这是老毛病了,痛经,每次都这样。我柜子里有药,吃了睡一觉就好了。请医生……太贵了。”

“贵也得请!”我的语气不容置疑,“钱我先垫着,你别管了。”

我跑到镇上的卫生所,硬是把孙医生给拉了过来。孙医生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中医,看到林曼家里的情况,什么都明白了。他给林曼把了脉,开了几副中药,临走时拍了拍我的肩膀,叹了口气:“这女人,不容易啊。身体亏得太厉害了,得好好养着。”

我送走医生,回来煎药。小院里,很快就飘满了浓浓的药香。

小远很乖,一直安安静静地坐在床上看着我忙活。他忽然开口问我:“叔叔,你是我妈妈的朋友吗?”

我一边扇着炉火,一边点头:“嗯,是朋友。”

“那你以后可以经常来陪我玩吗?妈妈总是很忙,我一个人好无聊。”他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期待。

我的鼻子一酸,差点掉下泪来。

林曼喝了药,躺在床上睡着了。她睡得很沉,眉头却依然紧紧地皱着。我坐在床边,看着她那张卸了妆的脸,苍白,憔悴,却透着一种惊人的坚韧。

这一刻,她不是别人口中那个妖里妖气的“坏女人”,她只是一个母亲,一个用自己瘦弱的肩膀,为儿子撑起一片天的母亲。

我起身,轻轻地带上门,走出了小院。

外面的天已经黑了。我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破旧的木门,心里做了一个决定。

从今往后,这个女人,这个孩子,这个家,我陈建国,管定了。

第6章 一间发廊的“战争”

林曼的秘密,像一块石头投进了小镇这潭死水里,却没能激起多少同情的涟漪,反而搅起了更多的污泥。

我成了新的靶子。

“看见没,陈建国真的被那个给迷住了,都登堂入室了!”

“何止啊,我还看见他去给那女的请医生、煎药呢!我看他不是想当朋友,是想当那个野种的爹吧!”

“真是丢了咱们老陈家的脸!他爸要知道,得从坟里气得爬出来!”

这些话比之前更加恶毒,像刀子一样,一刀一刀地割在我身上。我的父母听说了,气得病倒了。我妈拉着我的手,老泪纵横:“建国啊,你这是图啥啊?为了一个不清不白的女人,把自己的名声、前途全搭进去了,你让妈怎么跟你死去的爹交代啊!”

我跪在父母面前,什么也说不出来,只是一个劲儿地磕头。

我知道他们不理解,全镇的人都不理解。在他们眼里,我就是一个被美色冲昏了头脑的傻子。

只有我自己清楚,我守护的,不是林曼这个人,而是我心里那点不肯熄灭的是非对错。如果一个拼了命保护孩子的母亲都要被踩进泥里,那这个世界,未免也太黑了。

我没有退缩。

我照常开店,生意再差,我也守着。林曼身体好了以后,照常来我店里洗头。她想把医药费给我,我没要。

“就当我……提前预存的。”我学着她之前的样子说。

她看着我,眼圈红了,半天,才轻轻说了声“谢谢”。

从那天起,我的发廊,就成了林MAN和这个小镇之间的一个战场。

那些街坊邻里,似乎把刁难林曼当成了一种“正义”的消遣。

林曼来洗头,张婶她们就会故意堵在门口,阴阳怪气地说:“哟,又来勾搭我们老实孩子了?脸皮可真厚啊。”

我忍无可忍,直接把扫帚立在了门口。我们这儿有个说法,叫“扫帚星”,在门口立扫帚,就是赶人的意思。

张婶气得跳脚,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“白眼狼”,我理都不理她。

后来,她们开始用更卑劣的手段。

有人趁我不在,往我店门口泼脏水。有人在我店的卷帘门上用红油漆写了“狗男女”三个大字。

我一言不发,默默地把脏水扫干净,用稀料把那三个字一点点擦掉。油漆的味道刺鼻,熏得我直流眼泪。

最严重的一次,是王芳的哥哥,一个在镇上混得有点名堂的“二流子”,带着几个人冲进了我的店里。

那天林曼正好在。

“陈建国,你小子可以啊!为了这么个婊子,把我妹妹给甩了?”王芳的哥哥一脚踹翻了门口的椅子,指着林曼骂道,“今天我就替我妹妹,也替咱们镇上,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要脸的!”

他说着,就伸手要去抓林曼的头发。

我当时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,一把抄起旁边烫头发用的铁杠子,横在了林曼身前。

“你动她一下试试!”我眼睛都红了,死死地盯着他。

“哟呵?还想英雄救美?”他冷笑着,“兄弟们,给我砸!”

那几个人一拥而上,对着店里的镜子、椅子、吹风机一通乱砸。刺耳的破碎声和林曼的尖叫声混在一起。我死死地护着林曼和她身后的周远(那天她带着孩子一起来的),后背挨了好几下,火辣辣地疼。

就在一片混乱中,一直躲在林曼身后,吓得瑟瑟发抖的小远,突然“哇”地一声大哭起来,一边哭一边喊:“不许你们欺负我妈妈!我妈妈是好人!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!”

孩子的哭声,像一道闪电,劈开了所有的嘈杂和暴力。

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
王芳的哥哥看着那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、小脸憋得通红的孩子,脸上的凶狠慢慢退了下去,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。

也许是孩子的哭声触动了他心里仅存的一点良知,他摆了摆手,骂骂咧咧地带着人走了。

店里一片狼藉。

我看着满地的玻璃碎片,看着被划破的理发椅,看着墙上被砸歪的相框,心里一片冰凉。

林曼抱着嚎啕大哭的小远,蹲在地上,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。

“对不起,建国,对不起……都是我连累了你……”她哽咽着,一遍遍地重复着。

我走过去,蹲下身,用没受伤的手,轻轻地拍了拍小远的后背。然后,我抬起头,看着林曼,一字一句地对她说:

“不怪你。该说对不起的,是他们。”

那天晚上,我没有收拾店里,就那么坐在废墟里,抽了一整夜的烟。

天亮的时候,我看着从窗户缝里透进来的第一缕晨光,心里忽然无比的平静。

他们可以砸了我的店,但他们砸不碎我的骨头。

这场战争,只要我还站着,就没有输。

第7章 阳光下的理发店

我以为我的店就要这么完了。

可第二天我打开店门的时候,却愣住了。

门口站着一个人,是镇上木器厂的王师傅,我爸生前最好的朋友。他背着个工具箱,看着我满目疮痍的店,什么也没说,只是走进来,开始默默地帮我修理被砸坏的桌椅。

紧接着,隔壁小饭馆的老板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。

“建国,吃口热的。店慢慢收拾,人没事就好。”

陆陆续续地,又来了几个平时跟我关系还不错的年轻人。他们有的帮我扫玻璃,有的帮我扶镜子。

最让我意外的,是孙医生。他不仅来了,还带来了一个消息。

“建国啊,我把林曼那孩子的情况,跟镇上几个老伙计说了。”孙医生叹了口气,“大家……都错怪那女人了。也错怪你了。”

原来,孙医生看不下去,把林曼独自抚养病儿的事情,告诉了镇上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。一传十,十传百,真相像长了翅膀一样,飞快地传遍了整个小镇。

那些曾经对我指指点点的人,路过我的店门口时,眼神开始变得躲闪和愧疚。

张婶提着一篮子鸡蛋,扭扭捏捏地来到我店里,把篮子往桌上一放,红着脸说:“建国啊,是婶子嘴碎,眼神不好,你……你别往心里去。”

我的店,在大家的帮助下,三天就重新开张了。

重新开张那天,阳光特别好。我把店里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了,让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。

第一个来的客人,是林曼。

她没有化妆,穿着一身干净朴素的蓝色连衣裙,长发用一根简单的皮筋束在脑后。她牵着小远的手,站在阳光里,对我笑着。

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不施粉黛的样子,很清秀,眼角有细细的纹路,但那双眼睛,亮得惊人。

“建过,给我……还有小远,剪个头发吧。”她说。

“好嘞!”我笑着应道。

我给小远剪了个精神的平头,又给林曼修了修发尾。剪刀在阳光下“咔嚓咔嚓”地响着,一切都那么安宁,那么美好。

从那天起,我的生意,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好了起来。

那些曾经疏远我的街坊,都回来了。他们不仅自己来,还带着歉意,格外照顾我的生意。我的发廊,又一次成了镇上最热闹的地方。

大家对林曼的态度也彻底变了。女人们会送些自家种的菜给她,男人们见了她,会客气地点点头。张婶更是成了小远最忠实的“粉丝”,经常做好吃的给他送去。

小镇用它最朴素的方式,表达着它的歉意和接纳。

后来,在孙医生的帮助下,林曼联系上了一个省城的慈善基金,为小远申请到了一大笔医疗救助金。孩子的病,有了长期治疗的保障。

为了感谢大家,林曼用她攒下的钱,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。她审美很好,手也巧,能把最普通的衣服搭配出时髦的感觉。她的店,成了镇上女人们最爱去的地方。

她再也不用化着浓妆,在深夜去县城的歌舞厅讨生活了。

我和王芳,最终还是分了手。她后来嫁给了一个县城的公务员,生活安稳。几年后在街上碰到,我们只是相视一笑,点了点头,算是和解了。我知道,我们都没错,只是我们想要守护的东西,不一样。

再后来,我结了婚,有了自己的孩子。我的妻子,是我店里的一个老顾客,她总说,当初就是看上了我那股“傻劲儿”。

我儿子满月的时候,我请林曼来喝酒。我抱着儿子,对她说:“林曼,给我儿子当个干妈吧。”

林曼愣住了,随即,眼泪就流了下来。她点着头,一遍遍地说:“好,好……”

……

“建国,想什么呢?这么出神?”

林曼的声音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。她已经剪完了头发,正坐在那把老旧的理发椅上,笑着看我。

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,但她的眼神,一如当年那个午后,在废墟中抱着孩子时那般清澈、坚韧。

我的儿子,已经长得比我还高了,正亲热地喊着“干妈”,跟她说着学校里的趣事。小远也早就康复了,大学毕业后,成了一名优秀的医生。

我看着眼前这其乐融融的一幕,看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,心里感慨万千。

我这一辈子,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,最大的成就,可能就是守住了这间小小的“建国发廊”。

守住了它,就像守住了我爸教我的那个道理:一个人的好坏,不该由他的穿着、他的出身、他的过去来定义,而该由他那颗心的温度来决定。

而我庆幸,在1996年那个夏天,当整个世界都充满偏见和恶意的时候,我选择了去感受那份被偏见掩盖下的、最真实的温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