度假回家惊呆!窗外挂4台空调外机,邻居:敢拆就闹个鸡犬不宁!

发布时间:2025-09-18 22:24  浏览量:10

“出门度假时窗外还是风景,回来时竟成了‘空调外机展览馆’!”

2024年2月,广州的吴先生春节度假归来,发现自家主卧窗外凭空多出一个金属雨棚,上面密密麻麻挂了3台空调外机,次卧窗外还有1台。从此,他的生活被热浪、噪声和雨棚的撞击声包围,甚至睡觉时空调外机距离床头仅1.5米,窗外机器顶部离飘窗只有30厘米。

更离谱的是,楼下邻居王先生不仅拒绝拆除,还派人往吴家门锁灌胶水,甚至放话:“城管敢强拆,我就把小区闹得鸡犬不宁!”

图片来自羊城晚报

这场持续一年多的“空调大战”,直到2025年9月18日才迎来转机——城管部门终于下发《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》,要求9月24日起强拆违建。但吴先生仍焦虑不已:“决定书有了,可到底哪天拆?拆了雨棚,外机不移走怎么办?”

今天,我们就来扒一扒这场纠纷背后的法律暗战,以及普通人如何避免“窗外飞来横祸”。

尽管国家未统一规定空调外机与邻居窗户的精确距离,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八条和第二百九十六条明确了相邻关系原则:不动产权利人应尽量避免对相邻方造成损害。

实践中,法院常参考以下标准:

- 地方规范:如《广州市空调器安装使用管理规定》要求,外机与相邻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米(若吴先生案例中30厘米距离属实,严重违规);

- 噪声标准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,居民区昼间噪声不得高于55分贝,夜间不得高于45分贝。若超标即构成侵权。

图片来自羊城晚报

吴先生的遭遇暴露了违建拆除的三大难点:

1. 程序冗长:从认定违建到强拆,需经历调查、告知、听证、决定、催告等多道程序,耗时数月甚至数年;

2. 执行阻力:当事人拒不配合(如王先生威胁“闹事”)可能拖延执行;

3. 部门协作漏洞:物业无执法权,城管依赖基层配合,易出现“都管却都管不动”的局面。

法律武器:

- 《城乡规划法》第六十八条赋予城管强制拆除权,但需满足“限期不改”前提;

- 若遭遇暴力抗法,警方可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责任人拘留罚款。

王先生的行为已涉嫌多重违法:

- 民事侵权:噪声、热风侵犯吴先生的安宁权和健康权,可索赔精神损失;

- 行政违法:违建雨棚违反《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条,未取得规划许可即建设;

- 刑事风险:向门锁灌胶水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,威胁“闹事”可能涉嫌寻衅滋事。

门锁被灌胶 图片来自羊城晚报

- 《民法典》第九百九十五条允许受害人在诉讼前申请法院责令停止侵害,快速止损。

吴先生的遭遇绝非个例。当越来越多人在城市中“垂直聚居”,邻里纠纷已从“鸡毛蒜皮”升级为“法律战争”。“窗户外的空间,不是法外之地!”